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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意亏空钱难转 伪造证件来骗钱
        生意亏空钱难转 伪造证件来骗钱
 

    生意场上亏空,资金难以周转本是常事,但他不是好好想方计法解决困境,度过难关,而是以伪造土地证、房产证作抵押,来骗取当典行的钱财,最终将自己送进监狱。8月18日,张某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
  现年52岁的张某家住温岭市大溪镇。2005年下半年,张某因做生意经营发生危机,资金周转不过来。为此,他想到以房产抵押的方式来借钱。但由于他家在大溪镇的两间房屋的土地都是集体性质,按照当时的政策,不能向银行贷款。于是,张某只得去借高利贷。他知道借高利贷也需要房子来抵押,并要签订房屋买卖契约书,且房子的性质也要国有的,集体的不行。这时,张某萌发了伪造房产证、土地证来抵押借款。他通过街头小广告,与路桥街头的制假人员取得联系,以300元钱让制假人员伪造了一本位于大溪镇德明路,国有性质的房产证和土地证。

  二天后,张某拿到假证件来到太平街道北门街某典当行,要求向店主借款五万元。在店主询问有无房屋抵押时,张某慌忙拿出伪造的土地证、房产证给店主。店主看过证件后,与张某与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,并写了借条。为了查证房屋的真实性,张某将店主带到大溪镇站前路的住处。在让其妻在契约上签字后,又带店主到德明路查看房屋。借到钱后,张某按约将钱归还给店主。

  2007年5月,张某又让制假人员伪造了一本位于大溪镇站前路的房产证和土地证。5月19日下午,张某再次来到北门街某典当行,又以房屋抵押的方式,向店主借了十万元钱。但到期后,张某没有按时支付利息。店主多次催讨,张某均说等年底收到货款后还钱。在年底店主再次催讨时,张某又以货款还没有收来等为由敷衍,且一直躲避店主的催讨。

  2009年3月,店主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,向法院起诉了张某。经法官调查,发现张某所抵押给典当行的房产证、土地证均系伪造。7月1日,店主向太平派出所报案。民警在受理案件后,多次组织力量到张某家开展追抓,但张某均没有在家。8月17日中午,太平派出所得知张某在大溪镇某单位出现,就及时赶到大溪镇,将张某抓获。经审查,张某交代了自己伪造证件骗钱的事实。来源: 中国台州网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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